为进一步深化干部“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执行力,建立廉洁高效机关。近日,市总出台了《“马上办”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马上办”的范围,即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省总交办的事项;市领导签批事项;全市重点工程中涉及的工作;书记市长信箱、热线、新闻媒体等要求及时答复办理的事项;市总党组安排的工作和事项;群众来访和电话咨询等问题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实行公开承诺、落实效能责任等。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的“马上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制出台“马上办”六项工作制度。一是领导包保制度。分管领导对“马上办”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应当靠前指挥、大胆负责、勇于担当,协调解决问题,把握工作质量,保证办理实效。二是限时办结制度。对于“马上办”的事项,应明确办结时间,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办就办好”的原则,承办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理时间。三是督查督办制度。“马上办”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首次催办采用口头形式,再次催办采用《催办单》形式督促办理,要进行重点跟踪督办,直至事项办结。各承办部室应按要求及时向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归档销号。四是及时报批制度。承办单位认为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示,确需延长时限的,须书面报常务副主席审批,再呈报交办事项单位批准。“马上办”办公室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五是定期通报制度。“马上办”办公室每月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向主席办公会报告一次重要事项办理情况。对“马上办”工作按时办结、办理质量高的承办部室提出表扬,对未能按时办结或办理质量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六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按时办结而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部室及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对耽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