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9 点击量:7436 来源:系统管理
近日,广元市总工会职工律师团在市建设工会的协助下,快速调处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受助农民工樊方林在协议签订的第二日就收到用工企业广元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约支付的7.5万元,劳资双方均表示满意。
2017年12月,樊方林到该公司承建的市城区一建设工地务工,从事木工作业。2018年7月28日上午,因工作台面坍塌,樊方林坠落受伤,当即被送往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左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左侧肋骨多处骨折等,经施行内固定手术住院治疗基本痊愈,于今年9月3日出院。后因赔付数额争议较大,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樊方林遂到广元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广元市总工会法律部和职工律师团经会商研判认为,基于建设项目属政府投资工程,施工企业为市内骨干企业,且用工企业已主动支付了医疗费用等实际情况,本案具有调解基础,决定协同市建设工会予以调解。
随后,职工律师团承办律师协助受助职工完成伤残等级司法鉴定,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并就赔偿事宜列出清单,市总法律部随即协调市建设工会并与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沟通。经过多方会商联动,最终同意调解处理。11月12日,双方当事人在市建设工会、市总职工律师团代表等参与下,由市质安站主持调解,不到一个小时便达成调解协议,用工企业在协议签订三日内,一次性支付樊方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7.5万元。
这是广元市总工会多年来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个案例,由于工会组织第一时间介入、职工律师团给予法律援助、涉事双方自愿参与调解处理,快速调处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件,为受助职工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从而避免了职工来回跑路、多次上访的情况发生,维护了职工权益和队伍稳定。(市总法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