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找工会维权,他们不会收你一分钱,但会尽心尽力为你把事情办好。”罗邦建的亲属做梦都没有想到,在听别人建议找到苍溪县总工会援助之后,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便为在打工中死亡的罗邦建争取到98万元的赔偿。
没有花一分钱,案件及时解决,罗邦建的亲属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工会依法为农民工维权,让农民工有了坚强后盾。”
务工死亡
赔偿无法达成一致
2014年2月19日,罗邦建的亲属急匆匆地来到苍溪县总工会反映,称2月15日下午,38岁的罗邦建在该县某水利工程工地务工时,不慎被吊装材料的吊臂拉出操作平台,从高处坠落,被紧急送往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罗邦建的亲属与该用人单位和工程发包方就工亡赔偿一事进行了5次谈判,但终因赔偿悬殊过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由此引起了双方冲突,事态逐步恶化。
工会介入
成立协调工作组
得知这一情况后,苍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总工会立即介入,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会同该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水电办和当地派出所组成协调工作组立即对此事进行调处。
当日下午3时,协调工作组立即召集工程发包方、施工方及死者亲属进行调解。经调查得知,双方对于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赔偿金均无异议,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罗邦建与施工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双方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罗邦建的工资,而罗邦建工资的多少对赔偿的高低起着关键性作用。
罗邦建亲属提出当初口头约定180元一天,那么罗邦建的月工资应当是5400元。而施工方对此不予认可,他们表示罗邦建的工资只有120元一天,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事态面临再次失控。
调整思路
方案得到双方认可
参加协调的苍溪县总工会法工办主任牛锦华及时调整谈判思路,他当即通过电话向该工程其他施工单位了解平均工价,在与协调组进行商议后,提出了3个解决方案:一是采用该工程同工种平均工价160元/天,乘以国家规定计薪天数21.75天,得出月工资为3480元;二是采用施工方提出的工价120元/天乘以30天,得出每月工资为3600元;三是将以上两种方案所计算出的工资取平均数。
谈判一直持续到2月20日凌晨,双方在对上述方案进行反复磋商后,最终一致同意采用第三种方案,确定罗邦建工资为3500元/月。
工资标准确定后,双方就罗邦建的工亡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用人单位支付死者亲属各项赔偿金共计98万元,并约定一个月内分三次付清。一个月后,罗邦建亲属已拿到全部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