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四举措”积极推进精准帮扶困难职工
发布时间2016-03-23  点击量:5024  来源:系统管理

针对全市工会困难职工建档立卡不及时、归档管理不规范、数据录入不准确、档案信息不对称,且建档多年从未实施帮扶、建档帮扶对象未按要求定期清理等突出问题,日前,市总工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建档工作的通知》,强化“四举措”积极推进精准帮扶困难职工。

一是精准确定建档对象。提出困难职工建档立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城市(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临时救助对象建档标准、具体内容、相应要求。

二是从严规范建档程序。明确困难职工档案由所在基层工会或帮扶中心负责建立,并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建档程序按照摸排调查、本人申请、公开公示、认定录入、完善上报,对录入不准确、信息不对称、填报逻辑错误的档案上级工会一律不予建档帮扶。

三是及时开展清理注销。要求各建档单位近期要集中力量对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中现有困难职工档案(含困难农民工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不完整的档案要及时补齐各项内容;对档案中已退休、脱困、调离、死亡或无法联系的困难职工要及时注销;对未连续帮扶的金秋助学受助困难职工、一次性健康体检困难职工等建档2年以上的临时救助档案要予以注销;对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困难农民工,一律不得录入帮扶系统,已经录入的要及时清理。对至今2年以上没有得到工会帮扶救助的,实施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助学帮扶、法律援助等一次性帮扶救助的,家庭人均稳定收入已经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50%且无其他困难的已脱困的困难职工,地震灾区经灾后重建带动已脱困的困难职工档案要进行彻底清理。

    四是切实坚持依档施助。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录入,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注销。按照“五个精准”、“四大原则”要求,坚持“一户一策、依档施助、动态管理”精准帮扶原则,切实落实市总制定《广元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每年实现20%以上建档困难职工解困,最终实现全市2万余户困难职工脱困出档的目标任务。 (市总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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