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章可循  优质服务  规范管理 市总出台《兼挂职干部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24  点击量:5020  来源:系统管理

近日市总工会出台《兼挂职干部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会兼挂职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兼挂职干部作用。

从严资格条件。办法明确,坚持“拓宽来源、按需选配、发挥所长、任期管理的原则突出广泛性、代表性,注重从劳模、一线优秀职工和基层工会负责人中选任。兼挂职干部兼任工会领导班子副职的,原则上应任满一届;挂任工会领导班子副职的,原则上不少于 1年。市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领导班子中设置兼挂职副主席1—2名,市产业(局)、集团(公司)、天气园区工会根据实际设兼职副主席1名。

明确职责任务。办法提出挂职干部要宣传工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反映职工群众意愿,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席(参加)工会有关会议、重大活动,参与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开展或参与一次调研活动,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发挥连结工会与职工群众的独特优势,参与和指导所在单位和系统的工会工作认真执行工会各项决议决定,实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加强日常管理办法提出兼挂职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根据兼挂职干部专业特长和本职工作特点,为兼挂职干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生活、工作保障加强政策理论、工会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兼挂职干部政治思想业务素质

强化考核评价。办法提出挂职干部在接收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兼职干部在派出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加强对兼挂职干部履职情况的宣传报道,将兼挂职干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纳入工会评先评优对象。兼挂职干部任期结束后,接收单位对其德才表现和履职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并对是否继续兼挂职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市总组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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