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市总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清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风华等一行四人到剑阁县调研地税、国库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工作。
在调研座谈会上,剑阁县地税、国税有关领导分别汇报了“营改增”以来强化工会经费代征的作法、经验、体会及成效,针对“营改增”后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工作存在的全市建安企业征收标准不一致、属地原则执行不到位、宣传力度不深入等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杨清晰在听取汇报后,对剑阁“营改增”后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营改增”后,剑阁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在稳步增长,上半年与同期相比增长10%以上,尤其是地税、国税精诚合作、深度融通、信息共享、网络互通互联、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代收程序的探索。
杨清晰强调,此次改革征管办法的精神实质,是建立工会经费(筹备金)征收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征收方式,增强广大企业法制意识,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确保职工群体合法利益得到经费保障,促进工会各项活动正常开展。“营改增”后,营业税将会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特别是我们地税目前实行“以票控税”的建筑业不再征收营业税,对于目前按照开具营业税建安发票进行工会经费的附征的征管方式就不复存在,对如何改变依靠“以票控税(费)”的传统征管手段,加强工会经费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杨清晰要求,剑阁县总工会要负责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的宣传解释、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催报、催缴等工作。税务部门和工会对重点单位工会经费的申报、缴纳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联合检查。对欠缴、漏缴工会经费的单位,经催缴无效的,由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县总工会应与税务部门、国库建立工会经费代征代收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与分工,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代征代收工作顺利开展。工会应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代征代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代征代收工作健康发展。
座谈会结束后, 杨清晰一行在政务大厅实地考察了工会经费代征工作,向工作人员询问了“营改增”后工会经费代征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剑阁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