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工发〔2015〕63号
广 元 市 总 工 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劳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市产业、集团(公司)、天然气园区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现将《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劳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川工发〔2015〕2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劳模进校园”的相关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崇敬劳模、学习劳模、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让劳模精神成为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强大精神动力,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理念在广大青少年学生群体中蔚然成风。各级工会要及时收集整理“劳模进校园”活动中好的做法,积极宣传和报送相关信息,并于2015年11月5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报送市总工会经济部。联系人:莫金山、梁和平;联系电话:0839—3264186。
广元市总工会
2015年8月24日
广元市总工会经济部 2015年8月2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