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第二批劳模疗休养的通知(2015)71号
广元工会网 http://www.gyszgh.cn/   发布时间:2015-12-22  点击量:4030   来源:系统管理

广工发〔201571

广

关于组织2015年第二批劳模休养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市产业、集团(公司)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服务劳模工作力度,市总工会决定组织我市今年第二批劳模休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休养地点和路线

广元—成都—桂林(6日)。

三、参加人员

纳入统一管理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及享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劳模待遇的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四、活动组织

(一)参加疗休养劳模名额由市总工会分配到各单位,具体人员由各单位确定后上报市总工会,各单位要重点安排生产一线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和近几年没有参加过休养的劳模,优先考虑今年表彰的劳模参加休养。

(二)参加休养的劳模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且身体心理健康,适宜外出参加集体活动。

(三)休养具体事务委托给诚实守信、服务周到、保障有力,且具有法定资质的国际旅行社承办。

五、要求

各单位于1027日前将2015年第二批广元市劳模休养回执单报送市总工会经济部。联系人:莫金山、梁和平;电话:0839—3264186

附件:1.2015年广元市劳模休养名额分配表

2.2015年第二批广元市劳模休养回执单

广元市总工会

20151020

附件1

2015年广元市劳模休养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额

单  位

名额

苍溪县总工会

2

市教科文工会

2

剑阁县总工会

1

市建设工会

1

旺苍县总工会

1

市安监工会

1

青川县总工会

2

市公安局工会

1

朝天区总工会

2

市医疗卫生工会

2

昭化区总工会

3

四川广运集团公司工会

1

利州区总工会

1

四川广旺集团公司工会

1

市直机关工会

3

市总工会带队及工作人员

3

合    计

27


附件2

2015年第二批广元市劳模休养回执单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及职务

何时获何种荣誉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备注

 

 

 

 

 

 

 

 

 

 

 

 

 

 

 

 

 

 

 

 

 

 

 

 

 

 

 

 

 

 

 

 

 

 

 

 

 

 

 

 

 

 

广元市总工会经济部                    2015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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