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工发〔2017〕59号
广元市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市产业、集团(公司)、天然气园区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为推动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下达工会教育助学工程目标任务,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确保完成工会“民生工程”相关目标任务(附件1),力争做到全市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或上不起大学。
二、帮扶对象
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今年考入高等院校和就读高中、中专(中职)学校的子女。
三、资金来源及安排
以政府补助、社会募集、本级工会投入为主,结合上级补助统筹安排。
(一)专项助学类。
1.今年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省总直接资助222名,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市总直接资助400名(含在读或新考入大学的市本级全总帮扶系统建档困难职工子女136名和其他连续资助的大学生20名),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2.继续资助2014年省总确定的7名(另外4名已经毕业)孤儿受助学生,资助标准为4400元/人(学费2000元、生活费2400元)。
(二)延伸行动类。
资助困难农民工家庭今年考入或就读高中、中专(中职)学校的子女800名,其中省总、市总资助320名,县区工会资助480名。高中、中专(中职)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机票救助类。
为今年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提供机票5张,
机票仅限川航、国航从成都出发直达就读目的地(北上广或其他中心省会城市)。具体情况见附件4、附件5。
四、资助程序
(一)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且今年考入高等院校和今年考入或就读高中、中专(中职)的,须持其父母所在基层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申请表和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录入的建档号,在当地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报。符合建档条件但未纳入管理体系,经审定给予资助的,要及时录入帮扶系统。所有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名单均要予以公示。
(二)所有申请省总、市总直接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均要填报《2017年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附件6)、《2017年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大学新生实名制汇总表》(附件7)、2017年工会金秋助学延伸行动资助学生实名制汇总表(附件8)。各地工会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必须填报有关报表(附件9)。
(三)各级工会要广泛筹集资金,扎实开展助学活动。对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要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给予资助。对其他符合金秋助学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由各级工会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资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金秋助学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完成省总、市委下达的金秋助学目标任务。各县(区)总工会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广元市十项民生工程及3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元市总工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广工发〔2017〕20号)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规范程序,依档施助。各级工会要完善工会金秋助学“调查摸底、规范建档、推荐审核、实施救助、记录归档”的工作程序,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收入情况、父母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做到提前了解,掌握底数,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审核,经审核符合助学标准的,由各级帮扶中心统一施助,助学信息及时录入帮扶系统。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金秋助学对象必须是全总帮扶系统内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使用其他帮扶资金,对未列入档案但符合条件的,要先建档后帮扶。
(三)加大力度,筹集资金。要多渠道筹集助学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资金上的支持,推动政府向工会助学活动拨付资金。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同时还要加大工会自身的资金投入。
(四)丰富内涵,注重实效。要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市产业、集团(公司)工会,要继续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做好本行业内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应资助尽资助。
(五)整合力量,延伸链条。继续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高校的衔接,积极推动和督促国家助学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会助学的拾遗补缺作用,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实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确保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并实现就业。
(六)做好衔接,强化监督。各级工会要了解掌握当地政府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助学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做好金秋助学活动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和衔接,努力做到助学对象不重不漏。要加大对助学资金的申请、公示、发放等环节全程指导和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回访调查,做好自评。金秋助学活动后,各级工会要开展自评,及时向市总提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各级工会还要通过元旦春节及寒假,开展金秋助学受助大学生回访调查活动,了解掌握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保证金秋助学资金都用到了困难学生助学上,及时发现金秋助学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寻找对策。
(八)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做好对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助学活动,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选树通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六、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7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二)具体安排:
1. 6月中旬前,市总编制申报“金秋助学”项目,争取省总助学专项资金。
2. 7月中旬前,各地制定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
3. 8月上旬前,各县区、市直属单位调查摸底并确定拟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名单,其中拟由市总直接资助的学生名单须在8月15日前上报。
4. 8月中下旬,市总将助学金发送至救助学生手中。各县区各单位可采取上门送助学金或举行困难职工子女大学新生资助仪式等方式发放助学金。
5. 9月10日前,各地上报有关工作总结和报表。
6.金秋助学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务必将今年受助学生的资助情况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帮扶信息栏目。
所有填报的表格均采用电子表格(excel)格式制作。
联系人: 乔大海 刘杨
联系电话:0839- 3267775
电子邮箱:gybzb@163.com
附件:
1. 2017年广元市工会组织实施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2. 2017年省总、市总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新生资助名额分配表
3. 2017年省总、市总金秋助学延伸行动项目资助名额分配及目标任务分解表
4. 2017年工会金秋助学机票分配表;
5. 2017年资助赴省外求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高校新生子女机票人员名单;
6. 2017年《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7. 2017年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大学新生实名制汇总表 ;
8. 2017年工会金秋助学延伸行动资助学生实名制汇总表;
9. 2017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广元市总工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