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促进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11月9日,市总会同市人社局举办2017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来自市本级、广元经开区企业及事业单位110名调解员参加培训。市总党组成员、副主席谭一江作培训动员,市仲裁院院长祝玉林主讲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务。
当前,我市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但稳中有忧,面临“五大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通过培训,大家充分认识到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目前,全市健全了“一调一裁两审”“强制仲裁”“有限的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争议处理组织及人员队伍,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争议处理程序,建立了与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价值理念相适应的程序性规则。我市注重发挥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工会和调解组织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九成以上劳动争议通过调解结案,调解已经成为当事人的第一选择。
培训期间,市人社局、仲裁院相关负责人结合案例进行讲解,提高调解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以更好地担负起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职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原则,学习推广苍溪县“调裁审”联动机制建设经验,建立健全相互参与、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制度,不断提高调处实效;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着力搭建劳动关系双方共建共享平台,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实现职工体面劳动、企业和谐发展,力争从源头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参训人员表示,调解员处于基层一线和前沿关口,既是调解员,也是宣传员、服务员,将进一步增强学习、改革创新、群众工作、狠抓落实、驾驭风险等本领,积极参加市总工会“争当优秀调解员、争做优秀法律工作者”活动,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总法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