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总办公室印发《关于2017年度全省工会法律工作的通报》,我会荣获法律工作创新一等次(苍溪县总工会:创新职工普法载体)、工会律师团和法律顾问委派制度一等次、劳动争议调解一等次、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一等次,法律援助微博二等次、劳动法律监督二等次、OA系统经费补助二等次(无一等次)。我市2件维权案例被评为“工会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市总办理的“农民工张朝坤异地工伤索赔案”获一等次,苍溪县总工会办理的“农民工庞卫死亡索赔案”获二等次。
今年以来,市县工会贯彻执行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学习落实《省总工会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等文件要求,不断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企业集体协商等专项改革,健全完善城际间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等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规范化,学习推广苍溪县劳动争议“调裁审”联动机制,及时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市县工会办理典型侵权案68件,追讨各类赔偿和欠薪1000多万元,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市县工会全部建立职工律师团,委派50 名法律顾问进驻150家企业,将职工法律援助由传统的“事后救助”向低耗、高效的“事前防范”延伸,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加强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工会普法和法治宣传载体,坚持“周二维权接待日”制度,市总领导带班接待来访职工100余名,开设“广元工会法律援助”新浪、腾讯微博,开展“百场法治宣讲到基层”“送法进家庭、工会伴我行”等活动,扩大了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了工会依法维权水平,连续多年受到省总通报表扬。 (市总法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