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经苍溪县委同意,苍溪县委办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并就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此举或为全省县级工会第一家。
苍溪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不断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为工会工作职能的全面发挥提供坚强后盾和坚实保障。各级工会组织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工会职能,切实开展教育培训、劳动竞赛、文化体育、困难帮扶等各类活动,确保会员职工依法享受应有的各项福利,真正把工会组织建成职工满意的“职工之家”。要足额预算并及时拨付工会经费,从2018年起,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调整为60%,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将财政预算的工会经费拨付工会组织,行政补助按“一事一申请、请款附预算、款项须专用、结果有报告”要求执行。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县委“六项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遵循依规依纪、严格规范、量入为出、合理适度的原则,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坚决不触政策“红线”、不越制度“底线”。 (苍溪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