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广元工会网 http://www.gyszgh.cn/   发布时间:2018-07-23  点击量:6568   来源:系统管理

广元市总工

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市产业、集团(公司)、天然气园区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全总、省总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同时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确保顺利完成全市民生工程和扶贫专项目标任务,市总工会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确保完成工会民生工程“社会扶贫”相关目标任务(附件1),力争做到全市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或上不起大学。

二、帮扶对象

1.省总专项助学资金,必须是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今年新考入高等院校的子女。

2.使用市级(含市级)以下帮扶资金,可用于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大学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3.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家庭新考入或在读高等院校,高中、中专(中职)学校的子女(实行申报制,根据省总立项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和帮扶标准)。

三、资金来源及安排

 以政府补助、社会募集、本级工会投入为主,结合上级补助统筹安排。

(一)专项助学类。

1.省总专项助学。资助标准:每生发放一次性助学金5000元(附件2

2.市总专项助学。资助标准:每生发放一次性助学金2000元(附件2

3.县区和基层资助。确保完成专项助学目标任务,具体由县区按要求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原则上每生发放一次性助学金不低于1000元。

(二)延伸行动类。

省、市延伸行动的资助对象是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今年考入或在读高中、中专(中职)学校的子女。资助标准:每生发放一次性助学金1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完成延伸行动指标的不足名额,由县区按要求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家庭专项帮扶。

为进一步落实工会在脱贫攻坚中的责任,各级工会应结合困难职工档案清理核对情况,了解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家庭建档实际,及时对接当地教育行政和扶贫移民部门,在8月底前将符合建档要求的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家庭今年新考入或在读高等院校、高中、中专(中职)学校的子女纳入帮扶。各县(区)工会可根据实际建档情况和助学工作开展情况另行申报(见附件10),根据省总立项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和帮扶标准。

(四)机票救助类。

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赴省外高等院校就读的子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附件5。

四、资助程序

(一)金秋助学要严格按照依档帮扶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程序进行。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应在当地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行申报。符合建档条件但暂未纳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管理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应由当地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先建立档案,其子女再按程序申请资助。

(二)所有申请省总、市总直接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均要填报《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附件6)、《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名制汇总表》(附件7)。各地工会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必须填报《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8),上报自评报告(附件9)。

(三)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且今年考入高等院校和今年考入或就读高中、中专(中职)的,须持其父母所在基层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申请表和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录入的建档号,在当地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报。符合建档条件但未纳入管理体系,经审定给予资助的,要及时录入帮扶系统。

    (四)各级工会要广泛筹集资金,扎实开展助学活动。对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要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给予资助。对其他符合金秋助学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由各级工会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资助。

五、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底,分类帮扶。各级工会要对本地区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详细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和子女上学情况,对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助学需求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家庭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助学帮扶措施,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和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中的贫困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因户施策,提高助学工作的精准度和帮扶力度,强化资金的集中保障作用。

(二)配套资金,延伸范围。为顺利完成扶贫专项目标任务,各级工会要加大工会自身的资金投入,专项配套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帮扶贫困农民工子女,并可根据实际将帮扶对象延伸至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建档困难农民工家庭就读初中、小学的子女。具体帮扶资金和帮扶标准由各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三)整合资源,精准对接。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枢纽型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金秋助学活动,倡导企业家、劳动模范、慈善家及热心的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形成多元化助学。要将企业的公益捐赠、公益组织的慈善项目、社会捐助等多种资源予以综合集成、精准对接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的上学需求。

(四)创新机制,提升效果。各级工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把重要时间节点帮扶与日常助学救助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机制,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地对受助学生提供帮扶救助。要关注特殊职工家庭特别是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职工家庭子女、单亲职工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通过走访、座谈、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及时排解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

(五)做好衔接,强化监督。各级工会要了解掌握当地政府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助学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做好金秋助学活动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和衔接,努力做到助学对象不重不漏。所有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相关信息均要在受助前予以公示。加大对助学资金的申请、公示、发放等环节全程指导和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六)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做好对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助学活动,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选树通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六、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71日开始,930日结束。

(二)具体安排:

1. 6月中旬前,市总编制申报“金秋助学”项目,争取省总助学专项资金。

2. 7月中旬前,各地制定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

3. 8月上旬前,各县区、市直属单位调查摸底并确定拟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名单,其中拟由市总直接资助的学生名单须在8月15日前上报。

4. 8月中下旬,市总将助学金发送至救助学生手中。各县区各单位可采取上门送助学金或举行困难职工子女大学新生资助仪式等方式发放助学金。

5. 9月20日前,各地上报有关工作总结和报表。

6.金秋助学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务必将今年受助学生的资助情况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帮扶信息栏目。

所有填报的表格均采用电子表格(excel)格式制作。

联系人: 乔大海   任丽君

联系电话:0839- 3267775

电子邮箱:gybzb@163.com

附件:

1. 2018年广元市工会组织实施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2. 2018年省总、市总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生资助名额分配表;

3. 2018年省总、市总金秋助学延伸行动项目资助名额分配表;

4. 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机票分配表;

5. 2018年省总工会金秋助学为赴省外高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资助机票人员名单;

6. 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7. 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名制汇总表;

8. 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9. 2018年金秋助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0.工会金秋助学项目申报书。

                                                                         广元市总工会

                                                                         2018年7月20日


 附件下载:
广元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广工发(2018)6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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