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详情
广元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3-15      来源: 市财政局
【字号:
打印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市工人文化宫)1个,总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参公事业编制17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其他事业人员17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1人。直属事业单位市工人文化宫编制11名。

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主要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全国、全省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和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

2.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4.协助各县区党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县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县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和市直属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5.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全省和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省总工会做好在我市的全国和全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63.57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13.62万元增长8.14%;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63.57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3.62万元增长8.14%。 预算收支总数较2018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与市级群团组织2014年度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从2015年起,市财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50%,预算拨付由市财政负担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拨付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仍按照市政府与市级群团部门2013年度联席会议议定的每年按18%的增长率实施”,2018年市财政拨付到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为371.32万元,2019年度为438.16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66.84万元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61.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82万元,主要包括: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448.3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02.4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年初无政府采购计划。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持平。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19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会执行工会会计制度,机关运行费用由自身解决,财政未纳入预算,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说明:2019年预算政府采购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会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采购费用由自身解决,根据《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工会行政事业资产都是属于工会所有的社团资产,其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第48条规定:“工会的经费和用工会经费兴建、购置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及其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属于工会资产”。因此,我会所持有资产全部属于工会资产,按照《工会法》等制度规定开展采购活动,并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故无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50万元以上预算项目1个,为缴纳职工保险经费,涉及资金83.2万元,设置绩效目标4个,详见绩效目标批复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属于工会资产。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