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代某、任某、张某等111名农民工先后到蒲某承包的剑阁县下寺镇A路西段(挂靠四川B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设施改造工程中务工,口头约定每人每天100元至150元不等的工资。2021年1月工程完工,蒲某及四川B建筑工程公司未足额支付111名农民工工资,他们分别多次找到剑阁县人民政府、发包单位剑阁县林业局,上访到剑阁县信访局,剑阁县劳动监察大队,剑阁县劳动监察大队两次组织四川B公司、承包人蒲某和农民工代表协调,未达成协议。
2021年6 月10 日,111位农民工的代表代某、任某找到剑阁县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剑阁县总工会立即启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贾彦华承办此案。
承办人多次到农民工家里了解案情,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为受援人分析情况,给予他们心理疏导,让他们坚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的信心。经承办人深入现场将案件材料收集完毕后,于2021年7 月12 日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资料,立案后援助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给承包人蒲某及四川B公司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争取调解处理。
2021年8 月 10日,剑阁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协调处理,蒲某及四川B公司与111名农民工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拖欠111名农民工工资53万元,并且在五日内将所欠工资打入到每个农民工的个人账户。至此,案件划上圆满句号,有力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一场群体性的上访事件发生。(剑阁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