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会组织的集体福利有关问题的批复
广元工会网 http://www.gyszgh.cn/   发布时间:2016-03-14  点击量:34997   来源:系统管理

南充市总工会财务部:

你部《关于离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从理论上讲,保留会籍者还具有会员资格,但已不同于在职在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会员。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一般不再参加工会的组织生活,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是否享有工会组织举办的有关福利待遇,主要应当依据工会经费来源确定。基层单位行政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基数,不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因此,保留会籍者要求同在职会员一样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现实的,这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对中国金融工会交通银行工作委员会的《关于离退休行员管理活动经费不能从工会经费中列支的复函》的精神也是吻合的。

离退休职工的福利,应当由单位的离退休职工服务部门负责。单位行政方委托工会组织举办的福利,是否包括离退休会员,由单位行政方决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请你部根据以上意见,与上访离退休人员沟通,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川省总工会财务部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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