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工会为伤亡农民工讨赔偿金123万
广元工会网 http://www.gyszgh.cn/   发布时间:2021-11-05  点击量:2767   来源:系统管理

关心外出务工农民工,是工会的长期坚守的使命与担当。10月29日下午,剑阁县羊岭镇农民工杨某某(男、64岁),在成都市地铁工地施工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接到这一突来的不幸消息,受遇难者家属感到晴天霹雳,万念俱恢,一时间束手无策。经亲朋好友的举荐杨某某家属找到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工会主席、法律工作者、副会长李国光同志代为处理伤亡事故善后补偿事宜。

10月30日,工会主席李国光同志接受委托后,与遇难者家属一道迅速赶往成都地铁建修工地。到达成都后已经是晚上八点。李国光同志不顾旅途劳顿,及时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接触,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李国光同志与遇难者家属进行了沟通,询问了家属的诉求。工会主席李国光告诉家属,发生了这种劳动过程的意外伤亡事故,我们对此深表同情,希望家人保持冷静,千万不要做出过激的反应,要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自身诉求;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会代表家属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地铁施工部门进行谈判和交流,力争让你们有一个满意结果。然后,李主席代表遇难者家人撰写书面申诉材料,一直忙到凌晨两点钟。

第二天(10月30日)上午,李国光同志带着文字材料,与家属代表一起,来到了施工单位办公地点,与企业负责人开展了面对面的谈判。首先,企业负责人表达了对死者的哀 悼和对家人的安慰。企业负责人也表示这是一起工伤事故。然后,李国光同志代表家人向企业负责人表达了家属的诉求。李主席说,杨某某的遇难,这是企业和家属都不愿发生的事故,但是事故已经发生,我们就必须依法处理善后补偿事宜。

企业负责人对此也毫不含糊。双方都表达了各自的想法。遇难者家属提出了150万的赔偿要求,企业认为难以接受,只愿意赔偿110万元。李主席又找到家属进行法律沟通。经过李主席六次与双方的交流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赔偿农民工杨某某伤亡事故补偿款123万元。

     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社会稳定和地铁施工工地的正常生产秩序,李国光同志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协调杨某某的工伤死亡事故,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及时平息了这一起伤亡事故。地铁施工企业和死者家属对此均感到满意。 (剑阁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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