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本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且年满18至70周岁,尚未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并由所在单位集体办理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保险期限及投保标准:三年期的每份缴费40元、六年期的每份75元,十年期的每份100元。每份保险金额为1万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至二份,最高可投保两份。新投保人须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执行150天医疗观察期。保险期满,保费不退。
缴费方式及保险责任:保险费可由个人全部缴纳,也可由工会及行政与个人共同负担。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责任期内经单位所在市及以上(含市级)、具有病理检验条件的医院确诊,并经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鉴定小组鉴定为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之一或并发多项者,每份保险可获得互助保险金一万元,最高不超过两万元(二份)。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后,保险责任终止。
有关具体事项,请直接与市、县(区)总工会联系。
广元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26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