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总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总工会对经费和资产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的下级工会组织提醒谈话办法(试行)》,第一时间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将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审计或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县区、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市产业、集团(公司)、天然气园区工会,由市总领导与其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通过谈话方式进行询问、提醒、警示。
提醒谈话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实施办法还明确了相关程序,特别要求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意见。对不接受谈话或未按规定参加谈话的,以及被谈话单位对谈话未引起足够重视或整改不力的,市总将给予警示通报,并抄送所在县区、开发区党(工)委或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如有县区工会因经费和资产管理使用存在问题而被省总提醒谈话甚至警示通报的,市总纪检组、经审会要督促整改,并在全市工会系统年度目标考核时一票否决并减少直至停拨市总补助经费。
该办法规定,提醒谈话的具体工作由市总经审办、财务部、组宣部承办,纪检组协调实施。 (市总经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