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川工办字〔2021〕109号),明确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将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提出申请时,请一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填报《广元市享受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申报审核表》(纸质件1份)
(二)填报《广元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登记表》(纸质件1份)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税务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4.企业《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成立工会(或者工会领导班子换届)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5.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1份)
6.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7.上年度企业利润表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工会公章(企业工会尚未刻制公章的,可由企业党组织或行政代章)。
咨询电话:
广元市总工会组宣部 0839-3263124
广元市总工会财务部 0839-3265741
附件:《广元市享受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申报审核表》《广元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