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广元工会网 http://www.gyszgh.cn/   发布时间:2022-03-04  点击量:18462   来源:系统管理

广元市总工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总工会职能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广元市总工会的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全国、全省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和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协助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总工会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履行工会组织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牵头筹备开好市委群团工作联席会第一次会议。二是组织动员职工建功新征程。深入开展“劳动创造幸福”等主题宣传教育,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激励广大职工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广泛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等多主题多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全面加强工会班子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筹备召开广元市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紧扣贯彻落实《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规划》,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全市工会工作。四是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标省委考核市(州)委涉及的工会工作考核指标,结合市委、省总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铆足干劲、创先争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持续保持市总工会连续多年在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五是全力抓好新就业群体维权服务。主动向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将建会入会指标纳入2022年度市委目标绩效考核。迅速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行动、“工会进万家·温暖伴我行”服务月活动,最大限度把广大职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做到教育引导、建会入会、维权服务一体推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市总工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市总工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889.0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8.9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0.89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虑到我单位有工会经费收入,财政对部分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减少“职工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项目共计115.25万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由20万元减少至10万元,驻村帮扶经费”由1万元增至5.46万元。另外,按照市政府与市级群团部门2013年度联席会议议定的每年18%的增长率实施,财政将“工会经费”由610.10万元调增至71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总工会2022年收入预算889.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9.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总工会2022年支出预算88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0万元,占9.72%;项目支出802.63万元,占90.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总工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9.0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78.9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0.89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虑到我单位有工会经费收入,财政对部分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减少“职工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项目共计115.25万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由20万元减少至10万元,“工会经费”由610.10万元增至710万元,“驻村帮扶经费”由1万元增至5.4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9.0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9.0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78.9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0.89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虑到我单位有工会经费收入,财政对部分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减少“职工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项目共计115.25万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由20万元减少至10万元,“工会经费”由610.10万元增至710万元,“驻村帮扶经费”由1万元增至5.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61万元,占9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3万元,占1.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73.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模慰问体检、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召开全市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机关党建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5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87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机关党建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总工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总工会实行工会会计制度,“三公”经费等来源于工会经费,财政不进行预算和拨付。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市总工会实行工会会计制度,公务接待费来源于工会经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市总工会实行工会会计制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来源于工会经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总工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总工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63万元,上升8.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和机关党建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总工会实行工会会计制度,各类资产购入经费来源于工会经费,根据《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工会行政事业资产都是属于工会所有的社团资产,其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第48条规定:“工会的经费和利用工会经费兴建、购置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及其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属于工会资产。”故市总工会所持有资产全部属于工会资产,未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市总工会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市总工会2022年预算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与2021年度持平。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开展各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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