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4 来源:保障部
广元市总工会拟通过比选方式采购送清凉慰问物品,特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送清凉”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2、本项目慰问品标准为110元/人,总预算金额为14万元(含扶贫水果及两个包的全部采购费用,最终以实际人数据实结算)。
其中:
扶贫水果:由采购人另行独立采购,不计入本次比选。标准为45元/件,每2人合用1件(人均22.5元);
包1(防暑药品) :最高限价 20元/人;
包2(矿泉水及其他物资) :最高限价 67.5元/人。
特别说明: 本次比选仅针对包1和包2。供应商可就单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报价,包1与包2报价合计须≤87.5元/人(即110元/人减去水果人均22.5元)。
3. 分包说明:
包1和包2为独立分包,分别报价、分别评审、分别签订合同。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包参与,也可同时参与两个包。两个包允许兼投兼中(即允许同一供应商中选两个包,也允许由不同供应商分别中选)。
4. 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包1 | 防暑药品(藿香正气液、藿香正气水等) | 20元/人 | 供应商在限价内自行搭配药品套餐 |
包2 | 矿泉水及其他清凉物资 | 67.5元/人 | 须包含矿泉水(2人合用1件),其余物资自由搭配 |
5.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天内完成供货。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与包1(防暑药品) 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参与包2(矿泉水及其他物资) 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所供物资含食品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地点:广元市总工会办公楼303室(利州区东坝翠屏街42号 )。
4、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地点:广元市总工会办公楼303室(利州区东坝翠屏街42号 )。
3、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若参与多个包,须按包分别编制、分别装订、分别密封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元市总工会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5、无论是否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比选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总工会
地 址:广元市东坝翠屏街42号
联 系 人:任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839-3267775
广元市总工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