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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6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时间:2026-01-05 来源:财务部 分享:

广元市2026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川工办字〔2025〕67号)要求,广元市2026年继续执行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对象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是指2025年第4季度至2026年第3季度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合计低于2.5万元(不含)的工会组织。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6年10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工会组织需向工会经费关系所属的上级工会,提交本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逾期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工会组织公章;工会组织尚未刻制公章的,可由单位党组织或行政代章:

(一)《广元市2026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登记表》1份;

(二)2025年第4季度、2026年第1至3季度缴纳工会经费的完税证明(每季度1份);

(三)工会组织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含批准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四) 本单位全部职工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工资明细表(每月1份);

(五)本单位全部职工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每月1份)。

四、审核及经费返还

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工会经费关系所属的上级工会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定,原则上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对未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不予办理返还。

五、注意事项

(一)享受本政策的对象,须同时满足小额缴费、合法工会组织、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三个条件。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本政策;

(二)《广元市2026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登记表》可通过下方“附件下载”获取;

(三) 政策咨询电话:0839-3265741(市总工会财务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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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广元市2026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登记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