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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18 | 信件状态 | 办结 |
写 信 人 | 张辉 | 写信时间 | 2016/3/30 15:58:46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13795903735 | |
信件主题 | 外地企业工会经费问题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这里是核工业德阳金阳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在广元市三堆镇有地灾治理工程项目,在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时,被征收了工程金额0.3%的工会经费。 根据税务局提供给我们的文件,上面确定了根据相关政策工会经费的50%要返还本公司的工会,请问如果本公司工会要获得返还的工会经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在哪里进行手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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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张辉同志: 您好! 我会接到您的来信后,及时安排有关部室做出回复,解答您的咨询。现回答如下: 可以返还,在市总财务部领取“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填好表格,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交与市总财务部,即可办理。 |